境外公司设立的过程当中,资本额的到位方式,乃是公司治理的范畴。包含:资本额一次发行,还是分次发行? 资本额是资金形成,还是公司所需的财产形成? 资本额何时成形?成形方式? 都是董事会自行依据公司治理过程,与股东之间的约定。但必须留意的是,发出股份给股东的同时,董事必须确定:公司所需资本都应该确定已形成才是。 上一个 回列表 下一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