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境外地区政府不再经营境外公司该类免税型态公司之后,董事能做的选择,仅剩『迁册』与『新设』两种。迁册:境外公司法人资格依然存续,类似移民的概念,到另外一个国家延续法人资格;原则上,由於法人资格延续,故资产与负债也延续,但实际上,仍要看各国法令的限制与规范。 新设:在另一个境外地区新设境外公司,并将既有公司的资产与负债移转给新设公司,同时也需要慎思税赋风险。 上一个 回列表 下一个